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殯葬事業發展規劃(2007—2020)》和《成都市殯葬設施布局規劃(2007-2020)》的通知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成都市殯葬事業發展規劃(2007—2020)》、《成都市殯葬設施布局規劃(2007-2020)》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

成都市殯葬事業發展規劃(2007-2020)

殯葬事業是一項社會公共服務和公共管理事業,主要包括殯葬改革、殯葬服務殯葬行業管理三個方面。制定并實施好成都市殯葬事業發展規劃,對于滿足人民群眾的喪葬需求、節約土地和保護環境、統籌城鄉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規劃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民政部、國家發改委《民政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以及《成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以提高殯葬服務質量、加強殯葬行業管理為目標,提出了2007—2020年期間成都市殯葬事業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是指導全市做好殯葬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重要依據。

一、殯葬事業發展現狀和形勢

(一)基本情況

1.殯葬改革進一步深入

1997年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來,成都市深入貫徹殯葬管理法規政策,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土地資源和保護環境,殯葬改革工作取得重大進展。中心城區和溫江區、新都區、郫縣死亡人口火化率達到100%,全市死亡人口火化率達到85%。文明辦理喪事、文明祭奠方式逐漸為廣大群眾接受,接受骨灰安放、樹葬、草坪葬等骨灰處理方式的群眾逐漸增多。

2.殯葬服務設施進一步完善

覆蓋全市的殯儀服務體系和面向城鎮居民的骨灰安葬服務體系基本形成?;鸹O施得到較大改善,服務質量逐步提升。全市共有9個具有火化功能的殯儀館,提供遺體接運、冷藏、悼念、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殯儀服務。全市共有7個不具有火化功能的殯儀服務站,分布在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溫江區、雙流縣、郫縣、蒲江縣、新津縣7個沒有殯儀館的區、縣,主要提供遺體接運服務,部分還提供遺體冷藏、悼念等其他殯儀服務。全市共有33個經營性公墓(包括墓地和塔陵),其中9個分布在中心城區,其余24個分布在除郫縣以外的其他區(市)縣。已入葬墓穴(塔位)約20萬個,還有已建成未使用的墓穴和骨灰安放設施約26萬個,預計還可建設50萬個,能夠滿足規劃期內城鎮居民骨灰安葬需求。

3. 殯葬行業管理進一步規范

隨著殯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和殯葬行業的發展,成都市加大殯葬執法力度,加強殯葬行業管理。政府、有關部門頒布規范性文件,開展清理工作,規范殯葬服務機構審批、登記、價格、用地、納稅等行為,取締非法殯葬設施,查處非法從事殯葬服務的行為。

(二)存在的問題

1.殯葬改革、管理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

個別地方殯葬改革力度不夠,火化率偏低。骨灰處理方式仍以入墓為主,節約土地、環保文明的殯葬方式尚未普及。

2.殯儀服務設施服務能力需要加強

有的殯儀館設施設備陳舊,服務能力不足;有的殯儀服務站無獨立場地,不能較好滿足群眾辦理喪事需求。

3.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需要加強

目前全市有經批準的農村公益性墓地8處,其中雙流縣6處,崇州市、大邑縣各1處。農村居民在房屋周圍、自留地埋葬骨灰的現象比較普遍,集中墓地在中心城區以外的區(市)縣均有分布,規模大小不一。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加快,規劃、建設農村公益性公墓需求十分迫切。

(三)面臨的形勢

保證基本殯葬服務的社會公益性質,保障群眾的基本喪葬需求、推進殯葬改革是政府承擔的重要職責。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力量進一步參與經營性殯葬服務,有利于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提升行業整體水平,滿足群眾多樣化殯葬服務需求。為保證殯葬事業健康有序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強法規制度建設,深化管理體制,提升管理水平。

成都市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為殯葬事業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質基礎,也將促進群眾殯葬觀念、習俗轉變,有利于進一步推進殯葬改革。同時,推進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對成都市殯葬事業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讓殯葬設施成為統籌城鄉基礎設施的有機組成部分;使保障農村居民喪葬需求成為統籌城鄉公共服務體系的一部分,任務十分繁重。

二、殯葬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原則及目標

(一)指導思想

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和市委、市政府城鄉統籌、“四位一體”科學發展總體戰略,積極穩妥地推進殯葬改革,完善全市殯葬服務體系,加強殯葬行業管理,為成都市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服務。

(二)基本原則

1.統籌兼顧,服務大局

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城鄉殯葬事業發展,兼顧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喪葬習俗和城鎮發展實際,服務于成都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2.控制總量,優化布局

科學規劃,合理控制全市殯葬設施總量。以城市總體規劃為指導,優化殯葬設施布局,節約用地,集中發展。

3.依法行政,規范管理

認真貫徹殯葬法規政策,加大殯葬法制建設力度,規范殯葬行業管理,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

4.以人為本,為民服務

從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發,不斷提高殯葬服務、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困難群眾喪葬需求。

(三)發展目標

1.深化殯葬改革

(1)全市火葬區死亡人口火化率達到并保持100%。

(2)革除喪葬陋習,營造文明和諧的喪葬氛圍。

(3)完成平壩地區、淺丘散墳和規劃點外集中墓地整治工作。

2.完善殯葬服務體系

(1)保留全市現有9個殯儀館和7個殯儀服務站。

(2)經營性公墓總量控制在現有33個以內。

(3)農村公益性公墓滿足全市農村居民骨灰集中安葬需求。

3.加強殯葬行業管理

(1)制定完善成都市殯葬管理規章制度,建立比較完備的經營性公墓、農村公益性公墓監督管理制度。

(2)規范城市喪葬用品銷售和喪事活動。

(3)依法查處非法殯葬設施和非法從事殯葬服務的行為。

三、殯葬事業發展主要任務

(一)深化殯葬改革

1.合理劃分火葬區與土葬改革區,鞏固提高火化率

根據人口密度、地貌特征、交通狀況,科學、合理劃分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進程適時調整,擴大火葬區范圍。加強火化管理工作,實行預防與執法相結合的火化管理責任制。

2.加強殯葬改革宣傳,倡導環保、文明殯葬

每年3月作為全市“殯葬改革宣傳月”,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殯葬改革法規政策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帶頭節儉、文明辦喪,自覺參與殯葬改革。依法查處封建迷信用品,倡導文明祭祀。倡導骨灰存放、樹葬、草坪葬、拋撒以及深埋不留墳頭等骨灰處理方式。

3.建立骨灰處理管理機制,治理亂埋亂葬現象

結合農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設進程,探索建立火化后骨灰處理管理機制,預防公墓外建墳亂葬現象。治理“三道”(鐵道和國道、省道公路兩側視線范圍內)、“兩區”(城市周邊區域、風景名勝區)亂埋亂葬現象,規劃期內完成平壩、淺丘地區散墳和規劃點外集中墓地整治工作,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

(二)建立和完善殯葬服務體系

構建以殯儀館、殯儀服務站提供殯儀服務,經營性公墓和農村公益性公墓提供骨灰安葬服務的殯葬服務體系。

1.加強殯儀館、殯儀服務站的建設、改造

滿足群眾悼念遺體、辦理喪事需求,引導喪事活動從公共場所轉移到殯儀服務場所;改造設施、設備,符合環境保護要求,提高服務質量。

2.控制經營性公墓發展

全市現有經營性公墓已能滿足規劃期內城鎮居民骨灰安葬需求,規劃期內不再新建經營性公墓。通過布局規劃限定每個經營性公墓面積,遏止其擴張用地行為。鼓勵、倡導骨灰安放、樹葬、草坪葬等節約土地、綠色環保的安葬方式。

3.加強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

中心城區不建公益性公墓;中心城區外平壩地區原則上2—4個鄉鎮(街道)設置1個農村公益性公墓,交通不便的山區、丘陵地區原則上1—3個鄉鎮(街道)設置1個農村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墓地應盡可能選址于荒山瘠地。鼓勵、支持、引導在農村公益性公墓內設置骨灰堂。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遵循切合實際、循序漸進、分期實施、逐步覆蓋的原則,由各區(市)縣財政出資建設,區(市)縣民政部門負責業務監管。逐步將農村散墳、規劃點外集中墓地遷移到農村公益性公墓。

(三)加強殯葬行業管理

1.加快殯葬管理法規制度建設

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制定完善成都市殯葬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經營性公墓和農村公益性公墓監督管理制度。加強民政法制建設和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殯葬執法責任制??茖W界定殯葬事業的政府職責和市場行為,繼續推進政企、政事分開。

2.加強對公墓的管理

建立經營性公墓規范經營等級評定制度,完善公墓年度檢查制度。限定墓穴占地面積和使用年限。統一限定農村公益性公墓收費標準,保障農村居民安葬需求。取締非法墓地。禁止以任何形式將農村公益性公墓提供給企業、自然人經營。嚴肅查處農村公益性公墓對外經營行為。

3.加強對殯儀服務行業的管理

做好火化管理工作,建立殯儀館火化檔案管理制度,完善火化統計制度。加強物價監管,保障群眾治喪需求。加強殯儀館、殯儀服務站規范化服務建設,實行等級評定制度。

4.規范城市喪葬用品銷售和喪事活動

規范喪葬用品銷售點,設置喪事服務中心,在中心城區形成依托北郊殯儀館片區和東郊殯儀館片區發展的格局,遠離特定街道、學校、醫院、風景名勝區、老年人活動場所,逐步消除在沿街、住宅小區公共場所辦理喪事的行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強化措施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殯葬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殯葬事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強化規劃意識,嚴格責任追究,把成都市殯葬事業發展及設施布局規劃作為規劃期內殯葬管理和審批、建設殯葬設施的重要依據,嚴格禁止違反規劃建設殯葬設施的行為。根據規劃制定好年度工作計劃,按照“統籌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建立和落實工作責任制,精心組織實施,嚴格監督考核,確保規劃目標和任務順利完成。

(二)明確職責,密切配合

民政部門負責殯葬事務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工作,依法查處殯葬違法行為。財政部門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將殯葬事業經費納入部門預算。工商部門負責殯葬服務企業登記管理和市場監管工作,按照喪葬用品市場布局規劃審批喪葬用品經營者,依法查處殯葬行業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不正當競爭、侵害消費者權益等違法經營行為。物價部門負責殯葬行業價格管理工作,依法查處殯葬服務亂收費行為。國土部門負責殯葬設施用地管理工作,依法查處殯葬設施非法擴建占地行為。規劃部門負責殯葬設施布局規劃工作,依法查處違反規劃建設殯葬設施行為。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制止公共場所影響市容的喪事行為。公安部門依法制止妨礙交通、危害公共安全的喪事行為。

(三)加大投入,健康發展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加大政府對殯葬事業的資金支持力度。各級政府要將殯葬事業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支持殯葬事業發展,保障低收入群體、特殊困難群眾的喪葬需求,保障殯葬改革順利推進。

(完,成都公墓優墓在線轉發自成都市民政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