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歷來稱辦喪事為“打喪火”。舊時,打喪火分小三天或大三天,視各自情況定,辦喪事的過程,都要經歷“備后事、送終、設靈堂、打喪火、燒七、除服”等。
父母進入衰年,子女要為其準備后事(也有老人自行籌備的),包括壽木、老衣。壽木即棺材,老衣即人去世后穿的衣服。后事還包括請老師先生看墓地,用石料砌好墓穴?;鸹菩泻?,壽木已經消失,以前壽木生意很紅火,北門金華街就是集中銷售棺材的。目前已經被骨灰盒取代了,而在城市中,提前準備骨灰盒(壽盒)大多在老人臨終的這個階段。
老人臨終,家人要急趕回家送終,聽臨終者囑咐后事或見最后一面。舊時子女要跪在老人床前送終,直至落氣。若無子孫送終,被認為生前做了惡事;人子未給父母送終,必被嘲笑批評。老人氣絕時要放落氣炮(升天炮),并立即將尸體從床上移至木板或涼床上,俗稱晾尸(以防假死)。以白布或紙掩其面,撤下床帳。據說不這樣做死者如陷天羅地網,尋不著出路。繼而燒3斤6兩紙錢,名曰燒倒頭紙或落氣錢,供死者去陰間的路上用。大門貼孝對一副,如有門神,必拿紙錢將門神頭部貼住。租佃他人房屋,須釘一紅布條于大門門楣上,表示給主人掛紅。神龕、祖先靈位,用紙錢或白紙條架成十字貼上,以避邪穢,待喪出復原。目前仍存在貼紅紙的習俗,但凡不在屬于自己家的范圍內打喪火,就要在逝者出殯之后,在打喪火的地方貼上紅紙,以壓煞氣,防止煞氣對占用地的樹木、花草,或者干擾在此過路的人們。
此后,喪家于堂屋搭靈棚設靈堂,安放靈柩供人吊唁,靈柩前用白布作幔,掛死者遺像,兩側掛孝對一副,用綢、布、紙制,多為死者兒孫撰的挽聯。布幔前設案桌、置靈位,有的還將靈位置于紙、竹扎糊的靈房內。父親去世,靈位上書“新故顯考X公諱XX老大人之靈位”;母親去世則書“新故顯妣X氏老孺人之靈位”,左下側皆書“祀男XXX敬立”。靈位兩旁擺紙扎金童玉女,俗稱陪靈童子。桌上放燭臺、香爐、果品。香不斷燃點,蠟燭僅供飯時用。靈柩前列衣祿罐兩個,每日皆放上少許飯菜,出喪時,此罐與棺材同葬。夜間,兒子要在棺材側守靈。靈堂兩側陳列花圈、祭幛,死者的親朋往往借守靈之機玩麻將、撲克。
目前在成都市區已經禁止在公共區域停放遺體,為了保護環境也禁止明火、燃香燭放鞭炮的污染空氣的行為。
以前,親人故去,喪棚、靈堂是喪家自己搭建。遇刮風下雨,篷布翻飛,喪棚下香燭全倒,悲悲慘慘又添凄凄切切。喪事服務公司的創立,解決了難題。來打喪火的人大多是逝者的至親好友,表悲痛的“心意”都是仔細挑選帶來,以前送被面,后改送毛毯,這幾年送現金的多了。
從死者卒日起,每七天家屬要燒紙錢和祭奠,共七次,謂之燒七。三七、五七最重要,是日親朋也要送紙、燭。若燒七與日子中含有的七向遇,被稱之為碰七或重七,那么這個七就可以省掉。
父母去世要服喪3年,不著綾羅綢緞,不吃山珍海味,不居高樓廣廈。做官的要辭職還籍守制。3年滿后(通常27個月)換平常衣服,請和尚念經,親友致賀,喪事始完,恢復正常生活,稱為除服。